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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监:5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涉安徽泰鑫药业等5企业

发布时间: 2019-08-15 16:01   |  来源: 亲民健康网   |  责任编辑: 晨子

  中国网财经8月14日(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牛荷)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安徽泰鑫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5个品种因性状、检查可见异物、杂质等方面不符合标准被指不合格。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上述5家企业还曾因合同纠纷和借贷纠纷被他人或企业起诉,或受到多次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近日,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抽验结果显示,此次不合格药品涉及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白鲜皮、山药、麸炒苍术。

  其中,标示生产企业为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因检查出可见异物被指不合格。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近年来,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有多起诉讼。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该企业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安阳恒峰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郑州全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起诉共达7次。

  标示生产企业为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现更名“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的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因检查出可见异物被指不合格。天眼查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期间,该公司有7700万元股权处于出质状态,其中有效出质股权数额为600万元;2016年1月至6月期间,公司曾因生产劣药“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劣药“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劣药“维生素K1注射液”被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连处罚6次,罚没款累计达15.48万元;2017年期间,公司因生产劣药“维生素K1注射液”、劣药“盐酸布比卡因注射液”被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连处罚6次,罚没款累计达17.54万元;2018年,因生产劣药“三磷酸腺苷二钠那注射液”、劣药“安乃近注射液”被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连处罚3次,罚没款累计达2.90万元。此外,记者注意到,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间,通过借款合同担保债券数额累计达3812.40万元,其中有效担保债权数额为2612.40万元。

  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徽泰鑫药业有限公司的白鲜皮因性状、杂质不合标准被列其中。天眼查显示,该企业在2018年7月份曾有3000万元的股权处于有效出质状态。2018年3月份,该企业曾因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被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956.80元的行政处罚。天眼查高风险一栏显示,2019年7月份,该公司投资的安徽鑫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标示生产企业为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山药因性状不符合标准被列为不合格药品。记者查阅天眼查发现,2017年,该企业曾因生产销售劣药延胡索(醋延胡索)被亳州市食药监局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外,该公司的股东安徽斯力泰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而多次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标示生产企业为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的麸炒苍术因总灰分不合标准被列为不合格药品。天眼查显示,2017年7月份,该公司的大股东陈志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湖北泓健药业有限公司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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